2017年全国残疾人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残疾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
四、时间
2017年10月23日至29日。
五、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
六、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七、竞赛分组
(一)肢体残疾组。
(二)听力残疾组。
八、竞赛项目
(一)男子:肢体残疾公开级、听力残疾公开级。
(二)女子:肢体残疾公开级、听力残疾公开级。
九、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进行注册,注册必须在报名前1个月完成。
(二)凡在中国围棋协会注册过的专业棋手不能报名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最新比赛规则及分级规定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四)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分级时须携带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病史、诊断、影像资料、目前身体功能等信息)。
(五)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十、参赛办法
(一)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
(三)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十一、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围棋竞赛规则》和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审定的围棋比赛分级标准。
(二)竞赛规定: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报名人数,采用分组或混合编组方式,由电脑编排进行7-9轮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三)抽签编排:以抽签确定运动员序号,第一轮编排1-2、3-4、5-6……由小号执先。第二轮开始由电脑进行编排。
(四)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决出名次。
(五)比赛时限:采用包干用时制。混合组个人赛每方45分钟包干。时间用尽即为超时,超时判负。
(六)围棋如走出无理着法,经裁判长审核后,第一次给予提醒,第二次判犯规一次。每次均给对方加时2分钟。
(七)迟到时限:自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逾十分钟不到台次就坐者,按弃权论。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获奖名次不并列。采用比较积分区分名次方式,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按以下顺序区分名次:对手分、犯规、直胜、逐论递减法(从第一轮起依次比较减去该轮对手积分后,所余对手积分的多少,所余对手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二)按名次录取前六名,6人以下(含)减一录取。
(三)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4至6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十三、技术人员
除主办单位委派的技术人员外,其他技术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四、费用
(一)在规定人数内的各代表队人员,赛会期间每人每天交纳人民币100元,往返差旅费各队自理。
(二)超编工作人员及运动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选派的技术官员的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五、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各单位于2017年9月8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及承办单位联系人邮箱,不再接收纸质版报名表。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17年10月23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时每名运动员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运动员体检证明原件及本人相关医学证明。报到后将进行运动员分级和资格审查。
(三)离会:2017年10月29日。
十六、比赛冠名须报主办单位授权
十七、联络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 系 人:勇志军 张绍华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580292
电子邮箱:tyb@cdpf.org.cn
(二)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田 庆
联系电话:0571—87065476
传 真:0571—88071068
电子邮箱:982663696@qq.com
十八、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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