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竞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棋文化促进会
广州市棋艺爱好者协会
海印广场
赞助单位:广东东湖棋院
承办单位:八雅会文化传播机构
陈志刚棋友会
广州智圣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广州棋院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
信息时报
广东电视台
广州电视台
广东红太阳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广州楚晨酒业
二、 竞赛组委会
主 任:容坚行(广东棋文化促进会会长、广州市围棋协会主席)
副 主 任:余钢粮(广州棋院院长、书记)
陈志刚(广东棋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广东棋类协会常务副主席、广州市围棋协会副主席)
邓扬威(广东棋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刚棋友会常务副会长)
梁锦豪(广东棋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广州市象棋协会主席、陈志刚棋友会会长)
杜 颖(东湖棋院总经理)
秘 书 长:张明亮(广州八雅会文化传播机构董事长、陈志刚棋友会常务副会长)
副秘书长:胡明亮(信息时报副总经理)
叶子良(广州正合棋艺研究会会长、广州弘茗居文化会所副总经理)
委 员 会:由各参赛队领队组成
裁 判 长:陈志良(广州市围棋协会秘书长、围棋国家级裁判)
秘 书 组:严晓明
竞 赛 组:叶子良
后 勤 组:李秋生
三、 竞赛总则
1、 竞赛时间:2017年9月—12月,开赛日为2017年10月 8日,以后每隔一周的星期天为比赛日。
2、 竞赛地点:海印广场
3、 组队及出赛要求:
(1) 每队为6—12名棋手,另领队一名(可兼),教练一名(可兼),名单一经确定,不得在竞赛中途变更。
(2) 每轮比赛每队出5名队员,座次可自由安排,在每轮开赛前10分钟确认。
(3) 每轮比赛5名棋手的总段位不得超过25段。
四、 竞赛规则
(一)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最新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大循环决定排名。
(三)比赛采用提前定台制,对局双方领队要在每轮比赛前十分钟将参赛名单、台次确定,并上报比赛组委会竞赛组核定,录存。
(四)比赛计分办法:每场比赛胜一局记2分,负一局记0分。局分高者场分记2 分,局分少者场分记0分。比赛中如果出现规则无法判定胜负的棋局时,则在赛制规定时间外择时重赛,比赛用时制度与原棋局相同。
(五)名次计算: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场分相同比较局分,局分也相同则比较第一台的分,高者名次列前,依次比较直至比出名次。
(六)本规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将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五、参赛费用
每队2500元
六、名次及奖励
(一) 团体奖励前六名:
第一名:奖金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若干本,奖牌若干枚(按报名数);
第二名:奖金8000元,奖杯一座,证书若干本,奖牌若干枚(按报名数);
第三名:奖金5000元,奖杯一座,证书若干本,奖牌若干枚(按报名数);
第四名至第六名:奖金2000元,奖杯一座,证书若干本,奖牌若干枚(按报名数)。
(二) 精神文明队:二队,各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
(三) 最佳领队奖:二名,各发证书及奖金300元。
(四) 最高胜率奖:二名,各发证书及奖金300元。(统计参赛12场及以上者)
(五) 最佳女棋手奖:二名,各发证书及奖金300元。(统计参赛10场及以上者)
(六) 最佳年长棋手奖:60岁以上,发证书及奖金300元。(统计参赛8场及以上者)
七、 其他
1、 比赛期间,各队广州市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要求自购保险。
3、 本规程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
竞赛组委会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