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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印杯"第三届广州市业余围棋团体联赛规程
来源:   日期:2017-10-01 

一、 竞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棋文化促进会

          广州市棋艺爱好者协会

          海印广场

赞助单位:广东东湖棋院

承办单位:八雅会文化传播机构

          陈志刚棋友会

          广州智圣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广州棋院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

信息时报

          广东电视台

          广州电视台

          广东红太阳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广州楚晨酒业

二、 竞赛组委会

主    任:容坚行(广东棋文化促进会会长、广州市围棋协会主席)

副 主 任:余钢粮(广州棋院院长、书记)

陈志刚(广东棋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广东棋类协会常务副主席、广州市围棋协会副主席)

邓扬威(广东棋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刚棋友会常务副会长)

梁锦豪(广东棋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广州市象棋协会主席、陈志刚棋友会会长)

杜  颖(东湖棋院总经理)

秘 书 长:张明亮(广州八雅会文化传播机构董事长、陈志刚棋友会常务副会长)

副秘书长:胡明亮(信息时报副总经理)

叶子良(广州正合棋艺研究会会长、广州弘茗居文化会所副总经理)

委 员 会:由各参赛队领队组成

裁 判 长:陈志良(广州市围棋协会秘书长、围棋国家级裁判)

秘 书 组:严晓明

竞 赛 组:叶子良

后 勤 组:李秋生

三、 竞赛总则

1、 竞赛时间:20179—12月,开赛日为201710月 8日,以后每隔一周的星期天为比赛日。

2、 竞赛地点:海印广场

3、 组队及出赛要求:

(1) 每队为6—12名棋手,另领队一名(可兼),教练一名(可兼),名单一经确定,不得在竞赛中途变更。

(2) 每轮比赛每队出5名队员,座次可自由安排,在每轮开赛前10分钟确认。

(3) 每轮比赛5名棋手的总段位不得超过25段。

四、 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最新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大循环决定排名。

()比赛采用提前定台制,对局双方领队要在每轮比赛前十分钟将参赛名单、台次确定,并上报比赛组委会竞赛组核定,录存。

()比赛计分办法:每场比赛胜一局记2分,负一局记0分。局分高者场分记分,局分少者场分记0分。比赛中如果出现规则无法判定胜负的棋局时,则在赛制规定时间外择时重赛,比赛用时制度与原棋局相同。

()名次计算: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场分相同比较局分,局分也相同则比较第一台的分,高者名次列前,依次比较直至比出名次。

()本规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将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五、参赛费用

每队2500

六、名次及奖励

()    团体奖励前六名:

第一名:奖金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若干本,奖牌若干枚(按报名数);

第二名:奖金8000元,奖杯一座,证书若干本,奖牌若干枚(按报名数);

第三名:奖金5000元,奖杯一座,证书若干本,奖牌若干枚(按报名数);

第四名至第六名:奖金2000元,奖杯一座,证书若干本,奖牌若干枚(按报名数)。

()    精神文明队:二队,各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

()   最佳领队奖:二名,各发证书及奖金300元。

()     最高胜率奖:二名,各发证书及奖金300元。(统计参赛12场及以上者)

()     最佳女棋手奖:二名,各发证书及奖金300元。(统计参赛10场及以上者)

()     最佳年长棋手奖:60岁以上,发证书及奖金300元。(统计参赛8场及以上者)

七、  其他

1、 比赛期间,各队广州市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要求自购保险。

3、 本规程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

 

      竞赛组委会

2017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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