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二、指导单位
广东省棋类协会
三、承办单位
清远日报社
清远市湖南商会
四、支持单位
清远市围棋协会
清远市清城区围棋协会
五、协办单位
六、赞助单位
清远市颐和天健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七、比赛日期、地点
2017年11月17日至19日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游轮上
八、比赛项目
围棋团体赛
九、参赛办法
1、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经当地民政或者工商部门审批成立,具有地域或者行业性商协会性质会员企业中的法人、高管及精英中业余围棋爱好者,年龄在26岁以上(1991年1月1日前出生),可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围棋协会组队报名,若不能组队而其他队有需求可以并入其他代表队参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
2、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可兼),棋手3人。
3、每队上场选手总段位不能超过17段。
4、团队报名时必须注明所属商协会或者企业名称,参赛棋手段位,出生年月日。
十、比赛办法
1、采取积分编排计团体成绩的办法,3台两胜以上队计2分,3台1胜以下计0分,如3台出现1胜1负1无胜负(多劫循环等)则两队各计1分,积分编排赛6轮,由电脑编排。
2、每局每方1小时包干,超时判负。
3、采用《2002中国围棋竞赛规则》。
4、团体名次区分顺序:积分,所对对手分、局分,直胜,一台胜率,所对最高名次,警告。
5、赛程见附件
十一、录取和奖励
1、团体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和奖金,第一名奖金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2000元,第七名1000元,第八名1000元。
2、依总名次给棋手定段,获前八名参赛队员可定业余5段,前12名定业余4段,由裁判长签字后报省围棋协会核发。
十二、裁判
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其他裁判人员由组委会或清远市围棋协会邀请、选任。
十三、报名和报到
1、即日起至11月13号为报名时间。
2、组委会及清远市清城区围棋协会
秘书处:副裁判长国家级裁判王伟 18973166811
副裁判长苏琦玮13601294421
3、棋手请于11月17日18:00前到清远市清城区盛兴酒店(准五星)报到。(秘书处联系人:谢冰18666699711、曾智慧15975899320)
十四、参赛费用
1、每队收报名费600元,各队交通费自理。
2、组委会为受邀参赛队4人备两个标准间,参赛期间食宿免费。
十五、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补充、修订,另行通知。
中国围棋协会
2017年10月27日
|